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引导青年学子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紧扣时代脉搏,促进全区高等美术教育高质量发展,展示内蒙古自治区当代大学生艺术创作成果,推动自治区美术事业薪火接续、繁荣发展,现将此次展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Part.1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内蒙古艺术学院 承办单位: 内蒙古美术家协会 内蒙古艺术学院美术学院 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院 协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美术馆 2 Part.2 开展时间 2026年11月13日 3 Part.3 展览地点 呼和浩特市美术馆 4 Part.4 展览规模 本次展览将展出作品约200件 5 Part.5 参展要求 (一)参展作者:须为内蒙古自治区高校在校大学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及2026级应届毕业生。 (二) 参展画种(含立体造型作品):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画、雕塑及陶艺、综合材料绘画。 (三)作品尺寸: 1.绘画作品装裱后尺寸最长边不超过200cm。 2.雕塑及陶艺作品最长边不超过150cm,重量不超过80KG。 3. 作品数量:每位作者每个画种仅限投稿一件作品,总计不超过二件(含合作作品)。 4. 原创要求:参展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复制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 6 Part.6 作品投稿与评选 展览分为初评、复评两个阶段。 (一)作品初评(线上投稿方式) 1.作品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nmgysxymsxy@163.com,照片为JPG,JPEG,PNG格式,大小2MB - 5MB,邮件与照片文件标题按以下顺序注明(否则不予受理):作者姓名+作品名称+画种+作品尺寸+所在学校+电话号码。 2.作品照片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25日截止。 3.评审:初评入选名单将在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官方公众号统一发布,同时公布复评收件时间与地址。 (二)作品复评 1.初评入围的作者按要求将原作邮寄参加复评; 2.原作寄送时需妥善包装并投保,版画作品无需装裱,选择正规物流公司进行邮寄,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破损或遗失; 3.原作背面右下角需注明:展览名称、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称(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所在学校、联系电话、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 4.初评未入围的作者将不另行通知,复评作品原件将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本人; 5.复评结果将在内蒙古美术家协会公众号上发布。 7 Part.7 相关事项 (一)本次展览入选作品的作者可作为申请内蒙古美术家协会会员的一次参评条件。 (二)主办单位向参展作者颁发作品证书。 (三)参展作品(包括复评未入选作品)原件在展览结束后退还作者。 (四)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和宣传权。 (五)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 • 转自:内蒙古文艺 •